侦探社调查婚外情不力 被告上法庭
中国商务调查网 - 婚姻调查新闻 日期:05-04-04 00:00:00 检察日报 [繁體版]
本网讯(张留兵 辛军) 林女士怀疑丈夫有外遇,但又抓不到把柄,为了能获得丈夫在外寻花问柳的铁证,她决定雇佣私家侦探进行调查。可是没有想到的是,私人侦探调查所不仅没有调查到丈夫的丑事,还拒不归还她所缴纳的保证金。为此,她把该调查所的法人代表李某告上了法庭,要求返还委托费和押金,并索赔2100元。近日,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法院受理了此案。
林女士诉称,2004年6月,她和该私人侦探调查所的法人代表李某签订了代理合同,约定由李某负责调查林女士丈夫与异性的接触情况,调查期限为合同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,委托总费用为7000元。在合同签订当日,林女士就按照李某的要求支付了1.2万元费用(包括保密押金)。但是李某却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约定的调查工作。其间,李某反以押金为由从林女士那里再次拿走1.6万元。
目前,此案正在审理中。